H-1B身份持有人最好“腳踏兩隻船”!
“腳踏兩隻船”多指一個人做人或處事不專一。但這個詞語在這裏毫無此意,也沒有任
何貶意。相反,這是我送給所有H-1B身份持有者的一個保持身份的建議,即盡量同時保
持雙重身份。為什麽要這樣做呢?是保持身份的需要。想出這個主意,確屬沒有辦法的
辦法。因為常常有讀者問,“謝律師,我剛丟掉工作,怎麽辦?有什麽辦法可想?”此
時我們就像“救火”的消防隊員,到處給這些值得同情的H-1B們“撲火”。有時候,因
為時間關係或既成事實,還難於撲滅他們身份上的“火”。現在,希望引用“腳踏兩隻
船”一詞來提醒有H-1B身份的外籍員工如何“居安思危”或者“防患於未然”。下麵是
隻是謝律師給廣大H-1B身份持有人的幾點建議,是否可行,必須因人而定。
一,對已經有H-1B身份的外籍員工,即有H-1B身份或簽證的人,在保持合法H-1B身份的
同時,可以再請另外一個雇主為其申請一個H-1B,即同時為兩個雇主工作,保持兩個H-
1B身份。一個是全工(full time) 工作,另一個是半工(part time) 工作。 H-1B是一
個依靠於提出H-1B申請的雇主的臨時工作身份或簽證。在H-1B期間,雇員隻能為提出H-
1B申請的雇主服務。但這種雇傭關係一旦中止(結束),H-1B身份立即失效,沒有所謂的
10天緩衝期。如果H-1B等到失去工作後,再去申請轉換其他身份,恐怕太晚了。目前,
美國經濟形勢不好,失業人口增加,有的地方以H-1B搶了美國工人飯碗為借口來反對H-
1B工人的勢力增強。負責處理H-1B轉換身份的移民官員因各種原因恐怕不會同情失去身
份之後的轉換身份申請。因此,H-1B持有者應該居安思為危,設法做到能夠“腳踏兩隻
船”。具體做法是,找另外一家公司再為自己申請一個H-1B,PART TIME最好, 同時為
兩個雇主工作,萬一一方工作保不住了,另一個H-1B還能繼續支持身份。
二,如果已有不占H-1B名額的H-1B身份,可以考慮再找一份占名額的H-1B工作並辦一份
H-1B身份。例如,博士後研究人員或者大學教師可以找一份在公司的兼職研究工作,申
請一份H-1B。如果以後想全職轉到工業界工作,不會被H-1B名額問題限製住。當然,這
些人一般非常忙。能不能再去做一份兼職工作,必須因人而異。
三,如果已有占H-1B名額的H-1B身份,可以考慮再找一份不占名額的H-1B工作並辦一份
H-1B身份。例如,我們中國來的教育程度最高,很多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正在做根本不需
要博士學位的工作。假如我們再到當地的社區學院,技術學校,職業學校
等高等院校做兼職教學,試驗指導等工作,可以再申請一份不占名額的H-1B身份。萬一
公司的工作因某種原因不保,這份兼職H-1B就管用了。也許將來更加喜歡教學研究工作
而將不占名額的H-1B工作轉成全時工作,將公司工作變成兼職工作。又當
然,能不能再去做一份兼職工作,必須因人而異,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四,已經有H-1B身份的外籍員工,如果工作條件滿意,可以考慮盡早同雇主商量啟動綠
卡申請程序。 有些人猶猶豫豫,在公司工作好幾年了,還不下決心開始綠卡申請程序
,不是想著換工作,就是擔心公司會撐不到拿綠卡的時候。總希望等到十全十美或者萬
無一失的時候到來。其實,生活中存在各種機會,那種萬無一失的打保票的機會極少。
有得有失,成功失敗交叉或者同時存在。用到移民申請方麵就是,一旦有了工作,就應
該抓住時間啟動綠卡申請程序,早開始,排期就越早。萬一工作保不住,隻要雇主同意
,正在等待的移民申請照樣可以進行下去。如果不行,也許可以帶走早先的移民排期。
在新雇主遞交綠卡申請後,利用早先的移民排期遞交485調整身份申請。
五,很多H-1B已經提交了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甚至已取得工卡和回美證,還是需要
“腳踏兩隻船”。此時還不是他們放鬆警惕的時候,仍需要保持H-1B身份,不到萬不得
已,不放棄H-1B身份,直到來到綠卡。這裏的情況比較複雜。必須因人而異,具體情況
具體對待。謝律師事務所的客人在準備放棄H-1B身份之前應及早聯係謝律師。不是謝律
師事務所的客人的讀者,在放棄H-1B身份之前應盡早谘詢自己的律師。原因是他/她了
解自己案件的情況,而且這應該是收費服務中的一部分服務。
上述介紹是謝正權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為學術探討性質,並
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有自己的律師的,請谘詢自己的律師,因為他/她清楚你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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