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先理清概念: "140 and 485 can be filed together"是相對於"140和485不能同時遞交"的概念, "140和485不能同時遞交"指的是移民局前幾年的一貫政策, 140和485是順序處理, 必須先遞交140, 等待140批準後你才有資格遞交485. 140不批, 就不能遞交485, 這個叫做"140和485不能同時遞交", "能同時遞交"的意思則是不必等待140批準就可以遞交485. 這個是移民局的政策.
不管是同時還是不同時, 要遞交485都有個先決條件: 排期有名額, 沒名額就不能遞交485. 看看兩年前的情況您就明白了: 那會兒的政策一直都是"140 and 485 can be filed together", 但中印兩國的EB2都有排期, 因此多數中國印度的EB2就無法遞交485, 隻能先交140. 但其他國家的EB2沒有排期, 那其他國家出生的桶子就可以把140和485同時遞交.
希望您明白了. 不明白我也沒辦法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