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有幾個疑問:
1)從語氣來說,好像申請人作為你的丈夫,但你陳述說托人關係請他幫你申請婚姻綠卡,而目前你感覺有像是他騙了你的錢。如果這個case背後有假結婚的嫌疑,回頭麵試你也會碰到很多有關個人細節的問題而回答不上,會引起移民官的懷疑而遭到拒絕。
2)你可以從國內寫信往USCIS專門機構,詢問你這個case的疑問。沒有經驗告訴你這樣是否有效。可以谘詢XBT,如果不幸是被證明個假材料,你的假case也就因此引起移民局的注意。我感覺如果他們告訴你是假的,你也有了記錄。通過你receipt notice 上的A#經查明不存在等。
3)無論如何,你的case是很奇怪,也幸好你比較細心,發現不少疑點。前麵不少網友也提醒過,這份通知是很可能假的。畢竟USCIS的通知格式早就過時了。即使是有段時間USCIS通告更正Notice上的錯誤NCSC的電話號碼,那也是2007 5月份的短暫時段的錯誤,而不是2006 12月底的時候。
如果人家真是收了你的錢,給你假材料瞞你一時,然後逃回美國,你如何辦?
如小白兔所說,case processing time 不能說明130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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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不相瞞。。
-weiwei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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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08 postreply
2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