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星期去了infopass,移民局工作人員告訴我了一些情況,和我在壇子裏查到的信息不一樣,搞得我不知道哪個信息更準確,在這裏請各位老師高手答疑:
本人基本情況:提交了婚姻綠卡申請,我丈夫是公民,他是我的唯一的sponsor. 麵試一年前就已經過了,但是name check至今還沒有回來。下麵是我在infopass 問的問題和得到的回答:
1問:如果我調換工作要搬到別的州,我的丈夫能不能就這麽辭掉現在的工跟我搬走(沒法預測什麽時候他能在新地方找到工作)?
工作人員答:可以。
(疑惑:壇子裏麵看到有人談到過這個問題,說是sponsor必須要一直有工作,除非家裏存款超過貧困線多少多少倍。這兩個說法一樣嗎?)
2問:我的第一張EAD卡還有幾個月過期,我在renew EAD 卡的時候要重新打指紋嗎?
工作人員答:不用。因為指紋有效期是15個月。
(疑惑:壇子裏麵看到有人問過這個問題,得到的回答是提交了婚姻綠卡申請後,每次renew EAD 卡的時候都要打指紋。這兩個說法一致嗎?)
如果是我把壇子裏的信息理解錯了,還請各位前輩原諒。 謝謝。
請各位老師高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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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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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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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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