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A公司裏工作時請律師遞交了LC申請,時間是2001年一月.幾個月後,因公司不景氣,改換了工作,到了B公司.於2003年再次遞交LC申請.
請問,我的PRIORITY DATE應按前者(2001年)還是後者(2003年).
謝謝各位的指點和幫助.
PRIORITY DATE 的認定,懇請各位幫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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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麵的律師答疑有助於你的case. -pharmacyelite- ♂ (1406 bytes) () 01/05/2008 postreply 21: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