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分享一下關於B2簽證在加拿大或墨西哥再入境時海關給得停留時間


母親最近在舊金山入境,隻給了三個月的limited stay, 並在I-94上加注了No AOS/COS/EOS條件。 因為家中情況特殊, 非常希望母親能多待兩個月。想在三個月快到期時,去趟墨西哥或加拿大後再入境來延長可停留時間。 請問各位朋友有沒有過類似的經曆,結果會怎樣? 能順利入關嗎? 給了多久的停留期? 我母親持的是多次往返的B-2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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