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小白兔, 關於入境停留時間

小白兔, 再次感謝你的答複。你的意思是說,我母親應該回到中國後待一段時間再
來美國呢, 還是可以在三個月的停留期還沒到期時去趟歐洲國家旅遊, 再回美國
? 去加拿大或墨西哥再入境的風險很大嗎? 最壞的結果會是什麽?真的非常需要她老
人家再多待兩個月幫孩子適應一段時間。再次感謝您的幫助。 祝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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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以前答複附在下麵:

從加拿大或墨西哥回來時,原I-94必須已經過期,才會給換新的I-94, 但是因為海關官員換I-94時很可能會注意到原來I-94上的限製條件,所以有可能會繼續把限製加到新的I-94上,或是找其它麻煩,所以還是建議離開北美範圍再回去,這樣離境時I-94會被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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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 非常感謝您的答複。這是不是說,盡管此次入境在I-94上加注了No AOS/COS/EOS條件並隻給了三個月的limited stay, 我們仍然可以在三個月快到期時,去趟墨西哥或加拿大後再入境來延長可停留時間? 海關的係統裏會不會留下此次入境的限製條件記錄, 從而影響下次入關? 我母親持的是多次往返的B-2簽證.

非常感謝您的耐心解答,祝小白兔和這裏的朋友們節日快樂.


您的上次答複附在下麵:

這就是在美國申請延期的後遺症,沒有上訴的渠道。因為入境時間給多久完全是海關的權力,移民法並沒有規定必須給六個月。但加注在I-94上的限製條件是隻管這次入境 ,所以 隻要 出境後再入境就很可能不會再被加上這樣的限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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