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不行的,原因有兩個

來源: xiaobaitu 2007-12-18 12:07:3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72 bytes)
1,如果你的I-485申請是雇主sponsor的,那麽批準的基礎是在美國有一個永久性職位,如果你的雇主讓你在中國長期工作,通常都會使移民局不相信在美國還有這樣一個永久性職位
2,即使是NIW或是EB-1a這樣的不需要雇主的移民類別,以I-485調整身份的前提也是申請人居住美國,而非居住海外。去海外旅行或出差是臨時性的。如果居住海外的申請人,應該使用海外領館移民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來完成移民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