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你們的情況和那個案例不同,還在合理的限度之內。其實

那個案例也應該是處理得不好,不僅overstay,而且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大概是老人根本沒有這種被審查的思想準備,所以才被認為是這次入境就不想走而遣返
在逾期居留少於180天的情況下,逾期居留本身並非法定的拒絕入境理由,但是簽證與入境目的不合則是足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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