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批準了公民時,結婚已經滿兩年,另一方申請就可直接拿到正式綠卡,臨時綠卡就根本不需要是麽?
還有這個兩年的概念 指的就是婚約兩年麽?還是必須要2年內都住在一起?若分在兩地行否? 又若是訂婚2年並未結婚可否?
BF2年後轉公民,不知道我們現在就結婚,等他滿足轉公民的時候我們就到了2年婚期,他直接幫我申請GC更快,還是等他拿到公民後,我們再結婚,我可以更快拿到GC? 我們在不同州,2年內住在一起不太可能。
請xianbaitu和其他高手耐心幫助解答,非常感謝!
小女虛心請教小白兔和其他好心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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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結婚,訂婚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不住在一個州的話,除非你們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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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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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是指結婚,訂婚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不住在一個州的話,除非你們
-victory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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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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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學習短時間可以,結婚後兩年都分開很難想象。如果懷疑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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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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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工作或學習短時間可以,結婚後兩年都分開很難想象。如果懷疑
-victory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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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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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兩個星期見一次麵,兩人飛來飛去。老婆讀書。
-pharmacy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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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7 postreply
18: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