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PJIANG老師, 再請進

來源: pjiang 2007-12-14 07:00: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18 bytes)
恕本人愚沌, 這就是說遞交申請後非主申請人可以居留在美國國外超過6個月?
- did I say that?

我聽說一旦有了綠卡的話,在國外停留6個月以上需要經過批準,我擔心遞交485也會導致此類情況,

- 還有同學關心使用 AP 可以在境外停留多長時間。雖然 USCIS 對此並沒有明文規定,但每次在境外不超過 2-3 個月,在一年當中在境外的總天數不多於在美的總天數,不會對 I-485 的批準有負麵的影響。在境外停留時間過長,在 AP 有效期內不會因此而被拒入境,但可能影響 I-485 的批準。因為 I-485 是為在美國境內的人員調整身份用的,你若不常在境內,最好改為 CP 申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0&postID=20710#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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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a lot for your help -gc0702- 給 gc0702 發送悄悄話 gc070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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