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民受虐待配偶隻有結婚後才可以申請,通常以K1入境的申請asylum

也不大可能批準,不顧實際可能硬搞下去最後會吃個遞解令,弄得今後永遠無法獲得在美調整身份,離境還受十年禁止入境就劃不來了。建議還是上庭時申請自動離境算了,以後還可以申請H1或是和其他公民結婚再來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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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謝謝小白兔 -煲綠卡粥- 給 煲綠卡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3/2007 postreply 12: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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