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不是你一定要在入境時抽血,如果你不願意當場抽,就被登記,限一個月內去縣級以上醫院去抽。
當然如果你一個月內走了,這次就免了,如果你一個月之內不走,又沒有去抽血,那等你出境時再跟你算總賬。
具體怎麽算現在還不清楚,如果比照邊防條例辦理,過期一天是RMB500,有一次這個教訓就記住了。
一般回國旅遊或是辦事的,很少會超過一個月。超過一個月的基本是那些家屬之類無所事事的,那些人不會忙到連去驗血的半天時間都沒有。
現在剛出台,日後想要在操作上對中國公民有很強約束力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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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外國遊客呆在中國超過1個月的,也應該驗血吧 -pharmacyelite- ♂ (0 bytes) () 12/02/2007 postreply 2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