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I
NIW (PD: April, 07, AD: August, 07), 七月中旬遞交了485,當時沒有收據,所以用cashed check作為140 pending 證據。十月份,485被退回,原因沒有140收據,當時很著急,想用新的費用加140批準信再遞交一次,不想再次被退回,可當時律師堅持用舊的費用再遞交。這個月初遞交的,昨天律師告訴我check has been cashed,現在就等收據了。
這個波折也算是一個考驗,但我想說的是好的律師在關鍵時刻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也許你可以自己遞交140和485,但如果特殊情況出現,像我這種情況,雖然是移民局的錯,但如果我個人再次遞交485,我會選擇新的費用,也會用正常的渠道提交,結果90%可能會被退回,冤枉也得認了。我的律師很負責任,也非常的自信自己的判斷,他認為是移民局的錯,所以一定要讓移民局認錯,而沒有用新的費用,當然之所以能夠在第二次遞交這麽短的時間有消息,他有他的管道,這就不是我們能夠做到的了。
推薦我的律師給那些想辦NIW的朋友:
Augustine Huang
http://www.ahuanglaw.com
A successful 485 re-sub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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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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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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