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可以讓她自己申請非移民簽證,F,H,L 自己來。然後來這裏結婚,交FB 485。反正也是跟你一起過。
如果非要回國結婚的話,要麽讓她在國內等5年以上,你每年回去團聚;
要麽讓她自己申請H/L過來,這樣簽證不會被拒絕;
要麽你放棄綠卡,重新使用H1簽證把她以H4帶過來.然後再重新申請綠卡。
具體參看小白兔以前的類似回答。
很不幸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回複:很不幸的問題。
-秋雨寒煙-
♀
(32 bytes)
()
11/25/2007 postreply
16: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