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移民局是通過NVC將案件轉到廣州的,這個過程需要幾個月

先是NVC寄出三號包,等國內受益人填寫寄回,經審核無誤後,NVC才將案卷發往廣州領館,這樣廣州領館就不會再把精力花在 paper work上,而是專注於麵談即可,現在離移民局轉出案件才兩三個星期,案件肯定 還沒有到廣州
就是NVC都還沒有來得及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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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XIAOBAITU -mouse1994- 給 mouse1994 發送悄悄話 (212 bytes) () 11/24/2007 postreply 11:50:54

如果是從DHS到領館,2-3周很可能也是到不了的,原因是政府間公文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169 bytes) () 11/24/2007 postreply 2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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