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於7月16日遞交了我的NEW140申請到Nebraska,8月10遞交NEW 485申請到Nebraska。
我的EB1-b 140上的A#與EB1-b 485上的A#不同,您認為這正常。我讀了網上您和其他人的文章,7月和8月的485由於采用臨時係統,485上不同的A#將會調整為與140上的A#一致。
1. 我的NEW 485上的A#與EB1-b 485上的A#不同,但NEW 485上的A#與EB1-b 140 (Receipt notice和批準書)上的A#相同,如果EB1-b 485上的A#調整為與EB1-b 140上的A#一致,那麽NEW 485上的A#與EB1-b 485上的A#將相同。目前我的NEW 485上的A#與 EB1-b 140 上的A#相同,這是否意味著我的兩個申請已被合二為一了?
2. EB1-b 140 Receipt notice和批準書來自Texas,但NEW 485 Receipt notice來自Nebraska,兩個地方能將我的兩個申請合二為一?
3. 如果目前我的兩個申請還沒有被合二為一了,我應該做些什麽? 或等待他們將我的兩個申請合二為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