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OPT) 兼職問題總結, 懇求指導

謝謝射線老師和小白兔老師對我的幫助.

這裏還是有些不太清楚,因為馬上要和公司討論具體細節,所以懇請大家幫助並再次確認一下.

我的情況是:

我現在剛剛申請了OPT.大約1月份可以拿到卡。

我拿到opt後,將開始學校的postdoc工作,這裏我學校項目合作的公司(總部在台灣,美國有分部)準備給我額外的2.5w 補償。 另外,我opt使用過半後,老師將給我申請h1b,由於項目是兩年,我明年從公司來得的2.5w,該怎麽辦才可以拿到?

通過各位老師的指導, 我總結了幾種方法:

方法1: 就是用OPT EAD 給公司工作一個月, 讓公司把兩年的錢都給我, 然後隻回到學校工作,不知這麽作有什麽風險?

方法2: 因為該公司總部在台灣, 我可以人在美國(OPT or H1B),但是讓台灣總部把錢匯給我個人美國的帳戶麽? 同時我繳稅. 這樣還是非法打工麽?

方法3: 還有我打算走EB1B申請綠卡,並同時file I140, 485, AP, EAD. I140批準後,在拿到EAD後,讓公司給我補償. 這裏H1b自動失效,如果我不續h1b,那樣會影響到我的綠卡申請麽?

方法4: 我同時給我太太申請(485) EAD, 讓她拿到EAD後,能否讓公司把錢給她麽? (她沒有工作,也不打算工作,隻是用EAD接收這部分收入).


另外,如果公司同意的話,
方法5: 我看到其他網上有人提議: 可以讓公司把錢匯給我國內的父母,這樣就沒有問題了.這樣有什麽問題麽?

方法6: 拿到綠卡以後,讓公司補償.但是不知道何時才能拿到綠卡.

懇請各位老師指導一條可行的方法. 謝謝各位老師幫助. 祝大家感恩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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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求各位老師指導 -iamapig- 給 iamapi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7/2007 postreply 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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