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各位大俠xiaobaitu, pijiang等等有關HIB Transfer

情況是這樣的,我3個月前換了工作,新雇主在8月16日遞交了H1B/Change of Employer Petition,而我的前一個雇主於8月24日上報了我的termination date。通過USCIS的網站我得知他們於9月28日revoke了我的前一個HIB Notice,並於10月25日發給律師RFE, 今天收到USCIS的RFE,被告知要求說明現在的immigration status.可是我已經在新公司工作了3個月了,美國律師告訴我沒關係,大不了回國再簽。我想問有沒有什麽辦法,不用回國簽證。這件事會不會影響以後的綠卡申請? 多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