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nd filer, I485 pending, 已獲 EAD AP, 可是還有一個半月才180天, 但公司急需派人回國工作,太太在這邊用H4讀書。如果
我會國工作,我太太是否可以用AOS PENDING的身份繼續合法留在這裏, 並且繼續
485 PENDING。
另外,CP是怎麽規定的?如果我的職位已轉移到中國,我依什麽理由申請CP?我是
EB2 COMPANY SPONSORED。
URGENT!
MANY THANKS!
Xiaobaitu & other Specialist:急問有關CP 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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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已經遞交了I-485,她依然可以以AOS身份在美國停留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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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007 postreply
21: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