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師說不用管兩個A#,到時候批了哪個485就寫信把另一個銷了。各位大大,是不是這樣的呢?
另外的問題,如果現在用了EAD,到時候EB1的 485被拒了,會有什麽樣的問題?網上看到說如果被拒就沒有有效的身份了。但是我又有已經approved的NIW 的140和隨後交上的相應的485。移民局會自動把我的EAD 連到NIW的申請嗎?
律師建議我再用NIW的485申請一個新的EAD。這樣會有問題嗎?
如果打電話或者通過infopass把兩個A#的問題解決了,那我現在的EAD 是連在EB1還是NIW的485上?還是both? 如果EB1 的140被拒了,EAD 還有效嗎?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