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我丈夫於2年前一同來美,我的身份是F2。一年半以後,即今年1月,我丈夫畢業並同時進入一家美國公司工作。該公司幫我們轉了身份。目前,我們已經收到H1、H4簽證,但注明從2004年的10月開始生效,現在,我丈夫是以OPT的身份工作。
最近,我被Texas一所學校的研究生院錄取。因為錄取信來晚了,係裏小秘顯然把我的錄取信寄給另一名和我姓名拚寫相同的申請者,後來才發現。由此,我有幾個問題誠心請教諸位高人賜教:
1、我現在轉F1身份,用寄材料到移民局去辦的方法是不是已經來不及了?是不是我隻有去墨西哥簽證這一條路了?
2、如果我要求以H4的身份入學,這倒是不用轉簽證,但學校是在8月底開學,從這個時間到10月份H4生效,之間有一個空檔。這期間,我是不是仍舊是F2身份,所以以H4入學根本就不現實?因為,F2是不可以念degree的。
3、H4讀書是不是可以享受州內學費?我要去的這所德州學校在給international州內學費這個問題上方麵並不友善的。我逐條查了Texas高等教育委員會的相關文件,對於外國人享受州內學費,如果“provides his/her college an affidavit that he or she intends to file an application to becom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earliest opportunity the individual is eligible to do so. ”。我不知道有沒有XDJM有過這樣的經驗,你們怎麽做的呢?這個條文寫得未免太含糊:affidavit裏應出具哪些事實根本沒規定。我丈夫的公司在Texas,同意SPONSER綠卡。以這個做事實,加上我們的intention行嗎?
來美國2年,總結概括一下就是一個愁字:成天為這個那個愁得絞盡腦汁。真想哪天一覺睡醒,春暖花開,大家都回到蠟筆小新和櫻桃小丸子的時代,歎氣ing……
先謝過各位好心的xdjm,務請幫咱一把,在此多謝多謝了。
江湖告急:務請拉兄弟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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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o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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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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