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H1B和EAD一起使用?

我現在在1個學校用H1B工作,拿到grant之後,需要成為學校的Foundation的雇員(我
想學校和Foundation屬於兩個雇傭機構吧?)。我的律師建議我繼續延期學校的H1B,
同時用剛拿到的EAD在Foundation工作。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作法,不知道是否合
適?有沒有人聽過這樣的做法?

如果按著上麵的說法,是不是大家除了H1B的full time job 之外都可以用EAD再找
一個Part-time job呢?

另外,我的EAD出生年份印錯了,律師建議不改了(老了10年);FP時,移民局的建議
我File a correction給改成正確的。到底改不改呢?

謝謝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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