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再次大聲尋求幫助!

來源: EZL 2007-11-12 11:30:1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663 bytes)
再談 AP 和 EAD 對 F/H 身份之影響 FROM PJIANG

在填 I-131 和 I-765 表格的時候,老師談過些許 AP 和 EAD. 可能是說得不夠細,今天再囉瑣幾句。

隨著 I-485 的提交,申請人可以開始申請 AP 和 EAD. 大概 USCIS 的本意,是 I-485 的處理也就是幾個月的功夫。所以,AP 和 EAD 的有效期都是一年。可由於有 Name Check 的介入,現在 I-485 的等待數以年計。好在隻要 I-485 在 pending 之中,AP 和 EAD 就可以 renew,年複一年。

本來隻要交了 I-485,就實實在在是進入了身份調整 (Adjustment of Status - AOS) 狀態。可 USCIS 又節外生枝,說隻要沒有使用 AP 和 EAD,若申請人原有的非移民身份,隻要還有效,則仍然保持。正是因為這一點,引出了下麵 AP 和 EAD 的頗多糾紛。

對於 F (還有 J 等)的非移民身份,一旦提交了 I-485,那就真是進了移民監。此話怎講?不能輕易出境了。
一旦出了境,如果不是身揣 AP,那十是八九是不太可能依原簽證類型回來了。緊跟著的,是 I-485 也就廢了。
不想這樣的,請一定要先申請 AP,並且是在 AP 批下來之後而且確確實實握在手中了再動身。象自己先溜出去,請人把 AP 寄出國用的招兒,最好還是不用。

好了,你老老實實揣著 AP 出境了,又回來了。請注意,你的身份就發生了質的變化。不再是 F 了,你成了 AOS.

原來你是 F-1 的時候,做 TA/RA 或在校園打工是天經地義的。現在你成了 AOS,天經地義的東西變成了禁區。除非你申請了 EAD 握在手裏,否則你幹什麽都是不允許的。
有了 EAD 呢,你就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Off-Campus 的工作你也能做了,再無限製。
還有,你可以不必是 Full-time 學生了,想修幾個學分就幾個學分,成天在家睡覺也沒人管你。

由於你從 F-1 變成了 AOS,你就不再可以享受 F-1 的 benefits,比如 CPT/OPT. 當然,有了 EAD 你也就不稀罕什麽 PT 了。
有的 F-1 隻申請了 AP 而沒有 EAD,那麽去申請 CPT/OPT 會怎樣呢?
由於 CPT 是學校的 ISO 掌管的,也許你不吱聲 I-485,還能蒙得一時。而 OPT 要 USCIS 批才行,你的 OPT 申請被 denied 掉,一定不要感到很意外,因為你本就不該去申請的。可是,萬一批了呢?那你就用罷。

同樣,以 AOS 的身份,你也不應該去拿新的 I-20 來換學校,升學位,改 program,或是由 F-2 變成 F-1. 然而在實際中,因為 I-20 隻牽扯到學校的 ISO 而不經過 USCIS 的手,出於各種原因你還是可能拿到新的 I-20 的。
如果沒有新的 I-20,我還能上學麽?答案是 "Yes". 作為 AOS, 你可以上學,不需要 I-20,也不必是 F-1.

有同學不知怎麽回事兒,手上有兩個 EAD,OPT 的和 I-485 的。問老師用哪一個好,老師說用有效期長的。
其實具體使用 EAD 的情況,USCIS 並不能掌握,在 I-9 上麵也反映不出是哪一張卡在使用。USCIS 唯一能推斷的是,當你的一張 EAD 過期之後你仍在工作的話,那你從那時開始一定是用的沒有過期的 EAD 了。

話又說回來,作為 AOS 的你,如果你的 I-485 被拒了,不管你的 I-140 是否已批,你就立刻喪失了合法的身份,而必須立即離境。 這便是為什麽 F 身份的申請者,通常都不去使用 AP/EAD,以求維持其 F 身份。這樣,即使 I-485 被拒,仍能合法地停留以完成學業。
如果你是 F-2 成了 AOS,而 F-1 沒有使用 AP/EAD,那麽你隻好獨自一人離開。從此你倆大洋兩岸,等到 F-1 變成了 H-1 時,你再去申請 H-4 方有簽成的希望。
如果你是 F-1 成了 AOS,不管 F-2 有沒有使用 AP/EAD 也都一樣是 AOS 了。這是因為 F-2 賴以生存的 F-1 不再存在了的緣故。F-1 和 F-2 的 AOS 的不同影響,請同學們留意在心。

有 X 律師稱,使用了 AP/EAD 的 F-1,“不能申請H-1B”. 老師說“不信也罷”。
F-1/2 可以轉成 H-1,也可以轉成 H-4.

雖然同樣是非移民簽證,H (還有 L)的情況與 F 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在使用 AP/EAD 時。其本質在於,H 簽證可以有 "dual intent".

移民局的規定是,H 簽證使用 AP 入境,隻要仍然維持 H 身份,則不必進入 AOS 狀態。其 H 身份可以 transfer (H-1) ,也可以 extend (H-1/4).
這個仍然維持 H 身份,不隻是說你 H-1 入境後繼續為原來的雇主工作,或 H-4 入境後仍保留其 H-4 身份,還可以這樣引申詮釋如下:
1) 你 H-1 入境後為新的雇主工作,其 I-129 transfer 獲得了 USCIS 的批準;
2) 你 H-1 入境後不再工作,其 I-539 轉 H-4 獲得了 USCIS 的批準;
3) 你 H-4 入境後工作,其 I-129 獲得了 USCIS 的批準。

H 簽證使用 AP 的後果和 F 簽證的雖然大不一樣,然而 EAD 的使用和 F 沒有什麽區別。那就是一旦使用了 EAD,H 身份就不複存焉,進入了 AOS.

對於 H-4 而言,如果使用了 EAD,其 H-4 就沒有了。在其 LD 的 H-1 身份保持的前提下,H-4 可以於 H-4 過期前在境內 extend 其 H-4 身份。
經常有人 argue 有沒有必要這麽做,因為在使用 EAD 的情況下,即使通過 H-4 extension 而 reinstate H-4 了,其 H-4 身份又迅速地被 EAD 的使用而變成了 AOS.
這是花錢不討好麽?老師不這麽認為。前麵已經提過,USCIS 其實並不掌握 EAD 的使用狀態。如果 H-4 一直在程序上保持了其身份,即使是使用了 EAD 而最後 I-485 被拒,也不一定需要離境去簽證,除非你得到的 I-797 上不帶 I-94 卡。

這裏老師想糾正一個錯誤的概念,那就是 H-1 在保持 H-1 有效身份的同時,用 EAD 去兼職,不是屬於沒有使用 EAD 的情況。隻要你使用了 EAD,即使是為 H-1 的 Sponsor 工作,那也算是用了 EAD,為其他的雇主工作亦不在話下。

類似與 F-1 使用 EAD 的情形, H-1 使用 EAD 之後,也會把沒有使用 EAD 的 H-4 帶入 AOS 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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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再次大聲尋求幫助! -china_usa- 給 china_usa 發送悄悄話 (173 bytes) () 11/12/2007 postreply 16: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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