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radiology 等高人:
我的律師把我們EB3 的案子遞成了EB2 的類別,
140 的收據上顯示出了這一點,律師的助理也承認類別錯了,不過她說是移民
局的錯誤,但我查了他們確定後140 的表格第二頁,發現確實是律師行搞錯了。
付錢請律師,結果他們出錯,還不承認,我們深感痛苦。
謝謝radiology的回複,但我們還是不明白,如果是重新file 140 表,寄去更正
那還需不需要交140 的申請費?是不是隻需要寄給移民局更正要求,不重新寄140表格?
另外,想問問,如果人在美國,申請親屬移民。立案後,在pending狀態下可不可
以申請工卡?
我知道你們一直無私的在為很多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幫助,在這裏,我們全家對你們這些有愛心的人致以最高的敬意 !
請問小白兔,radiology 等高人
所有跟帖:
• 1,需要重新file I-140 2,如果是公民配偶/父母OK,其餘不行 -xiaobaitu- ♀ (0 bytes) () 11/10/2007 postreply 15:40:11
• may not need to refile -wkdz- ♂ (113 bytes) () 11/10/2007 postreply 21:40:16
• 回複:may not need to refile -川川- ♂ (14 bytes) () 11/11/2007 postreply 05: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