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您在下麵引用的H4PENDING 其間H1B

申請被鋸的例子,似乎和我聽說的H1的另一個規定有一定衝突.
就是說移民局通知上一個H1身份失去的六個月之內,再申請H1,不需要等到批準,隻要收件就可以上班.
會不會很多這種情況都是PENDING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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