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財是免不了的,照移民局通知的時間地點去見法官(這類案件

在多數情況下是要請個律師的,主要是當事人一般不了解法庭程序,而如果因許多這類錯誤惹煩了法官是不值得的)
把所有證明沒有放棄在美國居住的證據整理好交上去,認真回答法官和移民局律師的提問,之後就等著法官做出是否允許保留綠卡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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