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今年7月拿到綠卡,而我的女友現在歐洲。 她正在努力尋找來美國工作的機會。我們的共識是盡可能不讓我放棄綠卡和現有的工作,除非萬不得已。 我想請教大家的是:1)如果沒有re-entry permit, 我可以最長離開美國多久並可以在將來安全返回; 2)如果有re-entry permit, 我又可以最長離開美國多久並在將來安全返回而綠卡不受移民局的吊銷;3)re-entry permit 可以反複申請嗎? 大概需要多久才能拿到?(公民的申請不是我所考慮的。)
謝謝各位的回複!
請教各位:綠卡持有者利用re-entry pemit可以離開美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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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個月以內 2,兩年以內 3,可以申請兩次,需要3-6個月批準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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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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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1,六個月以內 2,兩年以內 3,可以申請兩次,需要3-6個月批準
-Jie_B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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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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