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你申請時依然符合綠卡條件就可以,還有部分自願退出美國國籍後

申請恢複的呢,隻有一個限製:如果是因為逃避稅收或是兵役而退出的,將不被允許恢複。
以前也有老人家自願放棄綠卡的,若幹年後子女又再度申請,還是會批準--移民法規定不準移民的情況中並不含有曾經申請批準後自動放棄。當然如果其它條件變化導致不再符合資格,(如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成為公眾負擔等)那拒絕其新的申請也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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