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回帖和版主的解釋

謝謝"灌水專用名"仗義直言, P老師和各位的開解.
謝謝R版主解釋, 既是意外, 我也就沒什麽說的了.

在此回一下f06li,
第一我的TOOSAD的ID, 是寶馬案時注冊的, N年以來隻此一家, 從無分店(因為我既笨且懶, 生怕ID多了自己也記不住), 與任何其他ID無關.
第二, 我是不是你所說的某ID, 絲毫不影響我的提問, 什麽人也不該因人廢言, 隻要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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