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發現我有一個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 關於綠卡和工作簽證。
2005/9 隨夫申請 EB2/NIW, 140 approved 2005/10. 485 pending due to NC for hu*****and (My NC cleared, info from infopass in June 2007)
2007/4 先生換工作,用了EAD. 至此他本人以前的工作簽證不複存在。這個可以搞明白。
我:從2004一直用H1工作。可惜沒耐心等到勞工卡從BEC出來就換了工作,兩次。每次H1 Transfer 都很順利。 按理說,現在應該持有有效工作簽證(公司所有文件如此紀錄)。
今天道聽途說因為先生用了他的EAD, 我的H1也可能因此失效了。非常糊塗,請求大家幫忙解釋。我的H1還有效嗎?我還要把我的EAD(申請過,現有效,但從未用過)交給現在的公司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