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H4,我的簽證上的有效期家中領導的H1效期一樣到09初有效,但entry一欄起數字為“1”。我打算明年4月,或8月回美國,那時估計我可以拿到有效期為一年的AP,那麽請教我可以不去簽證嗎?我的意思,我的簽證算有效嗎(效期沒過,但次數超過一次,不過又有AP),符合第二條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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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需要去簽證。因為你雖然H4 STATUS雖然可以一直到09年,但你的H4 STAMP已經過期,因此需要重新拿著你的I-797和I-129去使館申請H4簽證。
另外,我這裏有些不太明白。你現在在沒有AP的情況下回國,明年4月或者8月才回來,到時候怎麽會有AP?難道你的意思是讓在美國的家人將AP寄給在美國境外的你?這樣肯定不行。pjiang老師的blog文章和本壇很多朋友早已討論過這個問題了。AP是不能郵寄回中國用的。
明年4月,或8月回美國,是否呆得太久,485一定還是很可能會失效?
類似問題或許早已被問爛了,可我還是很想得到各位大師就我的個案經過思考以後親自做出的解答。
我並非愛冒險,但是在事情太多,沒有把握能早來。我知道越早來越好,起碼孩子能得到照顧。
另外手印已被采集,最近小孩子除了照相也要被強製采集一個食指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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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或者8月回美國,不算太久,I-485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