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離境重新簽H-1才是聰明的選擇,除非你相信你的上訴

一定成功,否則在上訴期間還以AOS狀態呆在美國是很不明智的。隻有在上 訴贏的情況下這段時間才能算是合法居留,如果上訴被駁回,逾期居留的時間將從第一次被拒起算,超過180天就失去在美國調整身份的權利(公民配偶 /父母例外),而且離境後三年不準入境,超 過一年就十年不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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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沒有進入純的AOS狀態,除非上訴失敗,不是一定要出 -radiology- 給 radiology 發送悄悄話 radiology 的博客首頁 (21 bytes) () 10/14/2007 postreply 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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