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隻要親屬關係真實,美國的一方收入夠,批準是沒有問題的。 近來有些被調查的案例,一來是領館發現有些親屬關 係公證書,出生證/結婚證是偽造的,所以有時領館會和簽發公證 書和其他文件的中國政府機構直接聯係確認。再有就是在 使用聯合擔保的I-824中發現部分聯合擔保人根本不認識被擔 保人,也從未簽署過擔保書, 是有人利用不合法的渠道獲得其稅表以牟利。對懷疑是這種情況的,領館在沒有聯絡到聯合擔保人前會先不批準移民簽證。所以,盡量用自己的收入擔保,如果報稅收入不夠,也可以用相當於差額五倍以上的存款,股票,債券,或是不動產等,盡量不要和別人聯合擔保,特別是花錢找到的所謂“聯保”
樓上問的是廣州的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有很大不同
所有跟帖:
• sorry,樓上問的是非移民簽證 -xiaobaitu- ♀ (0 bytes) () 10/11/2007 postreply 16: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