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小白兔和眾人:父母延期被拒,回家不到一個月再入境的問題

我前麵發了帖子,父母最近辦延期被拒了,現在打算按時回家一下,10月14號走。他們的多次往返簽證明年3月到期,現在想讓他們一個月內(2-3周後)再回來。這麽短時間回來入關會有什麽問題嗎?我需要給簽證官寫個信嗎?有父母這樣辦過得給介紹一下經驗。主要是擔心不給半年時間。

另外我這次延期的經驗和教訓給大家分享一下。也不知道說得對不對,但是我的體會,希望對大家又幫助。最近周圍延期被拒的好象多了。
1.最好買往返機票,一年有效的半年往返機票。這是很有利的硬件。我以前幫父母辦過兩次延期,都有往返機票。
2.最好把國內的房產證明複印件帶來一份,他們的拒信裏提到這個了。
3. 我說父母想在這裏度過christmas和中國新年,他們說這個理由不specific.

最後祝大家都有好運。如果你對我的問題有些經驗,請回複以下。不知道11月回來是不是比10月底回來入境時麻煩少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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