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永久性的工作位置(包括change job 後的)您是不能申請綠卡的。所以這個絕對的永久性的職位是您拿到綠卡的前提條件。當然您也要有相應的pay check to prove it.(說明公司需要您,才會支付您相應的工資)
***說是相對的是因為:
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是絕對的。拿到綠卡以後也許公司自行倒閉了,合並了都有可能。這個移民局都能理解的。公司沒有了,那您就得找另外的公司啦。隻要申請綠卡(I-485pending)時有工作就行。
***180天後換工作:
不一定要去相同領域的。
***為什麽140approve後180天可換工作:
這個是移民法的規定
***但是那到綠卡卻要等等3-6個月:
這個也隻是一般的認識而已,如果您和老板關係好,拿到綠卡後的第一天走人也行。
所以呢:永久性這個詞在對於移民美國來說,即是絕對的,也是相對的。移民美國,就是矛盾的統一!~ 嘿嘿...
兔子姐姐,燕子對了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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