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是:
1)移民局在處理收到的485時候(比如向國會要visa number),是根據收到485的時間(比如今年7月份)還是根據這個EB class的PD date?
2)如果是後者,現在新的EB3排期退回2001年,如果隔個2,3年倒退一次,我06年的case估計等到下一個豬年都不一定有戲。我想讓公司重新幫我開始申請EB2 LC. 請問怎樣才能利用現有EB3的PD date 和已經交上去的485?(我交上去的485已經開始name check了)
本來還算計著485等180天以後跳槽什麽的,如果EB3的PD date用不上要Start over的話,不如當機立斷現在就去另投明主了。
case情況比較複雜,請各位高手幫忙指點一下,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