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 同時遞交140/485 (NIW), 今天收到律師轉來的receipt, 發現申請類別一欄不是NIW,而是: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Sec.203 (b) (1) (A). 當初本來是準備NIW , EB1(a) 同時遞的,所以NIW 和EB1(a) 的140申請表都添了,簽了字寄給了律師,那段時間,律師太忙了,材料放在他那一直沒寫cover letter, 後來, NIW也可以同時遞485了,所以跟律師商量後隻報了個NIW,想必律師報材料時把EB1(a) 的140 表交上去了,可是cover letter是 NIW的呀。 現在老公與140/485 一起遞的工卡申請已批準,今天收到工卡,打指紋的通知已收到, 我的140 回被拒嗎?有什麽方法可以補救嗎?先謝謝各位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