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please read

非常感謝. 事實上我嶽父母就是以照顧孩子的原因來的. 當初我孩子出生嶽母就來了. 呆了六個月回去了. 緊接著過了5個月, 醫生給了個證明, 嶽父母一起拿著證明到領事館申請簽證, 又來了. 當初領事館官員還問, 怎麽你剛回中國又去. 告知對方是孩子的原因, 他們給了簽證. 本次除了這個理由之外, 我實在想不出什麽其他理由.

我嶽父母在美沒有醫療保險, 當然不能在這兒看病. 請問我如果一次就提出申請延期一年會被拒的可能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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