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麽再問他們在更改A #上的權力有什麽不同嗎?
Infopass 時 local IO說他不能改正我的第二個錯誤的A#. 律師也說A#是改不了的。
如果按照各位的建議及xiaoxiong66的經曆再給NSC打電話,即使能與某個IO說上,你認為他能改嗎? 又怎麽知道第二個A#確實被改過來呢?
local IO與NSC IO在進入申請人案件或者在更改A#上有什麽不同的授權嗎?
2)。 兩個A# 會要求作兩次指紋嗎?(第1個485 在TSC, 去年做的指紋還不滿一年,第2個485在NSC剛收到receipt,會要求再作一次指紋嗎?)
3)。 改地址AR-11上要求填A#, 該填哪一個A#呢?
萬分焦急中,請教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