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律師的話沒有法律根據,是否需要withdraw其中一個要看

具體審理的移民官是否提出這樣的要求,有部分移民官為簡化處理可能這樣做,但本壇也有移民官不這樣要求就直接批準其中一個的情況(之後另一個自動被撤銷)。要求申請人撤銷其中一個I-485並非法定的要求或是批準另外一個485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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