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的EAD 和 AP 都已批from CSC.
我太太的也被退回。律師交了新費。
我是7月20號 filed to NSC, transfered to CSC and finally to TSC.7月24號律師收到我和我女兒的收據from CSC。我太太的被退回。隻是因為不知是誰在支票上的律師事務所名稱上劃一痕,就不給兌現。律師說這也太荒謬,但沒辦法,隻能重交,並交了新費。移民局窮瘋啦,就這樣搶錢。
不過我的EAD 和 AP 都已批from CSC.
不過我的EAD 和 AP 都已批from C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