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我和太太回國了,7月25回到美國,結果學校在7月17號遞交了485,因為我們本人不
在美國,如果申請的話,肯定被據,但學校忘記了我們已經回國了,就盲目地交上去了。
後來在8月10,我們又重新遞交了一份,還沒受到收據。
現在7月17號交的已經受到了收據,該怎麽辦????
1. 能不能遞交兩份485申請(同一類別)
2. 怎麽對待7月17號的申請???? 取消??還是不管不問??
3. 7月17號的申請,會不會對8月10號的申請有影響?? 如果有,會造成什麽後果??
???
十分擔心,
BTW, 140已經批了。
懇請高手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