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打指紋通知,卻隻有LD和7歲小孩的,而沒有我的(LD是主申請人)。有點兒糊塗了,不是14歲以下小孩不需打指紋嗎?還是我的知識過期了?我現在擔心移民局搞錯了,把本應給我的通知寫成了兒子,還是我需要再等等?多謝。
xiaobaitu,pjiang: 是我不懂,還是移民局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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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沒搞錯 - 回複:xiaobaitu,pjiang: 是我不懂,還是移民局搞錯了?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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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7 postreply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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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小孩不要用於FBI code1 FP,但要印在GC上的code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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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7 postreply
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