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1 是2年有效, I-131申請批下來後,一年沒回美 (也有人說可以2年不用回美). 那以後申請公民的話, 沒回美國的那一年是不是就作廢了?
比如: I-131 在2006年申請批準, 2007,2008 年都沒回美, 再申請公民的話是否得從2009年起在美國的連續居住時間算起? 主要不是為自己想, 家裏有老人,看病是最終要麵對的事情.
比如說,如果I-131申請批下來後,一年沒回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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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對的,離境久了以前在美時間都歸零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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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7 postreply
06: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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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主要是為了老人, 入籍後可為父母申請GC, 有醫療福利和養老金.
-Qu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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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7 postreply
07: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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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能說服公司為你申請N-470,就隻能先放棄海外的job,等入籍後再去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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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7 postreply
10: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