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大俠們都來診斷一下對錯。

根據我最近的觀察和研究,我覺得:

1。不管有無VISA名額,但485的審閱不該停止吧。我覺得該審的還得審,對不對?
〉道理是這樣的,就是不知道移民局是否將道理,從審批的種種怪現象看,他們有時不是按道理辦事兒的。

2。十月份的VB EB2是2006年一月,我的PD2004年底,所以我是一定有VISA名額的?(NC已過)。
〉一般說排期到了應該有名額,不過排期隻是個對供與求的估計,排期到了不一定有號兒(特別是現在財年馬上就要結束,中印這樣僧多粥少的國家號兒已經沒了),不current不一定沒號(特別是那些僧少粥多的國家)。批不批關鍵是有沒有號兒,而不是排期,特指對現在財年最後一個月,有號兒不用肯定作廢,不用省著以防PD早的NC突然在這最後一分鍾過了給耽誤個10天半月。


3。按皮匠老師的WD和ADJUDICATION理論,一旦NC通過,案子就會進入WD等待FINAL REVIEW,沒有LUD,沒有RFE,我們如何知道案子審了沒有或在不在審?
〉跟指紋無關的LUD很可能是有人在審案,如果沒有LUD,可能還沒到IO手裏或IO在審但沒到需在係統裏update的一步(有些審案步驟是書麵的和更新電子係統信息無關的)。這就又回到了您的第一個問題,什麽都齊了,為什麽還沒審或審完呀。隻有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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