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baogou的觀點,盡是瞎扯。

回答: 回複:不完全同意您的說法請幫忙1232003-10-16 13:08:00

你父母持B2探親簽證入境不需要回程機票,這不是必要條件。邊境移民官考量和判斷的是你入境的目的是否與簽證的內容符合和真實性。隻有簽證官以你具有移民傾向(214b)而拒簽,邊境移民官不可能以(214b)的理由擋住你不讓入境。比如說,一國內為期15天的考察團持B1簽證到美國考察,入境時沒有回程機票,又說不出理由,邊境移民官當然可懷疑其入境目的與簽證內容不符而擋住不讓入境,因為15天的短期考察的日程計劃在簽證時一定要展示給簽證官審查的,團體機票不可能當場買票就可走人,沒有回程票就不符常理。而象你父母持B2簽證可容許在美國滯留最多到180天,而這期間可能有多種計劃和變化,所以沒有回程票屬常理範圍,有回程票也隻代表暫時的計劃。
什麽“簽證是國務院管的,把守邊境的卻是移民局”,瞎扯蛋!那移民局是誰管的?對美國的三權分立體製一無所知。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