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仔細讀了receipt notice,最後一段還真是寫了讓正確簽名後

重新寄回去,我昨天看時太心急,並且也不能確定到底是改了寄回去算接受還是算重新遞交申請。無論如何,重寄回去試一下總是值得的。向你請教:
1 你附了解釋信嗎?信是怎麽寫的?
2 你按新收費標準重新開了支票嗎?
3 你寄回去有多長時間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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