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都收到了為什麽還要讓去打指紋?

上個月初收到了綠卡以及I-485的approval notice,可是過了兩個星期又收到一份通知,讓再去打一下指紋。是怎麽回事?是去還是不去?說是FBI無法處理我的指紋卡。

事情的由來是這樣的,I-485是2003年底遞上去的。中間打過好幾次指紋。後麵一次打指紋(2006年初)不成功(原因估計是在幼兒園老給小孩搽屁股洗手,所以大概指紋很難辨認),又去補打了一次。

今年七月又讓去打了一次指紋。打完指紋後的第二天就收到EMAIL通知說已經開始給我製卡了。沒有過多久就收到綠卡了。綠卡上當然也有一個指紋。

難道這次打的指紋又不合格?要是老不合格該怎麽辦?會影響已經收到的綠卡嗎?通知上說:“If you fail to appear as scheduled, your app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abandoned”。問題是我已經收到了綠卡了,難道要作廢? 就算是打了指紋,難道還要製做一個新的卡給我?


還有個問題,孩子七月拿到綠卡時才13歲,按規定沒有打過指紋。可是他的綠卡上為什麽會有一個指紋?是誰的指紋? 我聽說孩子過了14歲就需要換發綠卡,是嗎? 如果是,移民局會自動提前發個通知嗎?會打指紋嗎?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謝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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