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下來的情況看,如果NC通過,從WD到VO手上應該是很快而且應該很快就會發RFE或
直接作出決定的(2-3月)。我的理解是如果我的案子不論在WD裏或VO手上,一旦NC通過,不論有沒有VISA號,都應該很快在審或已審完此案子,是不是這回事呢?為什麽你覺得我的案子才在adjudication?是因為轉的原因?我的2nd FP是原來的中心發的。才作完就被轉了。這有影響嗎?另外如果案子已在WD,此時是誰在操作2nd FP呢?是VO?因為我女兒
的2nd FP是從NSC發出,作完後啥也沒有了,無LUD,無RFE。另外,根據你提供的文章,
無LUD,無RFE表明很可能就是沒有審到此案?現在我也鬧不清是何事耽誤我的案子
(在NC通過後)這麽久,很疑惑。
這裏有很多人自稱或被稱大師,我倒是覺得你該稱宗師。